主要計算數據 ① 池數一般那不少于2個;出水懸浮物一般為20mg/L以下。 ② 自然沉淀水平流速一般不大于3mm/s、混凝沉淀不大于5~20mm/s。 ③ 沉淀時間1~2h,低溫、低濁或高濁度時沉淀時間要更長。 ④ 有效水深2.5~3m。 ⑤ 長寬比不小于4:1,長深比不小于10:1. ⑥ 佛羅里德數Fr在10-5~10-4之間。 ⑦ 自然沉淀速度的取值,一般應通過試驗,在無試驗數據時,可根據原水懸浮物濃度按表2-1取值。如用混凝劑處理高濁水,沉速可取為0.3~0.6mm/s。